0312-6623911
当前位置:高阳生活网  -  本地文章  -  本地消息

你有没有发现这几天马路上的交警多了起来?

2026/1/8 15:14:19 来源:网络 评论:0 浏览量:154

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提升城市文明形象,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实际,决定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治理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治理时间

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(常态化治理期间,重点时段强化管控)。

二、治理区域

高阳县全域的主次干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,重点覆盖校园周边、医院周边、商业商圈、餐饮娱乐场所周边、居民小区、公共广场及城郊结合部等人员车流密集区域。

三、治理重点

(一)车辆停放乱象。机动车未在泊位内停放、压线、逆向停车、占用消防通道、盲道、人行横道、黄色网格线;非机动车乱停乱放、占用机动车泊位;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“僵尸车”及大型车辆违规占用小型车位。

(二)重点车辆违法。客运车、货车、危化品运输车、面包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(含二、三、四轮)的无牌无证、超员超载、超速行驶、非法改装、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等行为。

(三)通行秩序违法。酒驾醉驾、“飙车炸街”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违反限行规定行驶、不礼让行人;驾乘摩托车、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、违法载人;行人随意横穿马路、翻越隔离设施;故意遮挡、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。

(四)其他影响秩序行为。占道经营、堆物作业形成“马路市场”;货运车辆遗洒飘散载运物;驾车时使用手持电话、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。

四、法律责任

在集中治理期间,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“定点检查+流动巡查”“现场执法+非现场抓拍”相结合的方式联合执法,实现全天候、全覆盖管控。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,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、记分、暂扣或吊销驾驶证、扣留车辆等处罚;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处理,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文明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,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摒弃交通陋习,主动配合治理工作。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!

特此通告。

高阳县公安局

高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

2025年12月24日


评论 
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!
0312-6623911
  • Q Q: 264966882
  • 微信: Nibayuanlengku
  • 客服微信二维码
  • 公众号二维码
微信公众号
  •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
微信小程序
Copyright © 2026 “高阳生活网”版权所有  |  ICP证:冀ICP备2025098072号-1  |  冀公网安备13062802000120号
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,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,交易风险自负!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,举报信息、删除信息联系客服